高二那年收到一个男生给我写的情书。那个男生是个转学生,穿着白衬衫,笑起来有一对深深的酒窝。
情书里别的内容不记得了,唯一清晰的是最后那句爱你一万年,写的很大,占了三行格子。
前阵子同学班群里我发去一个嗨,他回我,嗨,美女贵姓?
年轻的时候才会轻而易举海誓山盟,不加思索的,不负责任的,不计后果的。
我和黄翔,从不曾轰轰烈烈。
第一次认识我就向他整整抱怨了四个小时我的工作,他却不怎么说话,默默听完我唠叨。后来他说饿了,我把准备第二天带的工作餐给他,他吃了个精光。
上礼拜他问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牵手是什么时候吗?我装作忘记的样子,他却抓着我骂我不走心。嘿嘿,其实我怎会忘记?
第一次牵手是在三亚,走在回酒店的路上,我绘声绘色的讲述当年我爬树、打架的壮举…
他默默的牵住了我手,我当时尴尬的说了一句:怎么,怕我也打你?那以后你就做我的小弟吧…
他跟我求婚是在15年的6月。
那是我生日之际,鲷哥小两口去法国拍婚纱照之前。
他穿着之前做伴郎的西装而我借了阿苏的婚纱一起拍了几张照片。
我当时嫌弃的说这次的不算,以后还要重新给我求一次…
他说他会做菜,其实他做的菜很一般。
他给我做一碗番茄蛋汤放了很多胡椒说这样补身体,还说我爱吃酸的,往里面倒了半瓶醋,打个蛋里面还有好多蛋壳。
他从来不洗衣服,更不用说收拾家里。他说他有洁癖,其实他说的话纯属扯淡。
每天想的最多的事,就是挤出时间玩电脑,怎样放别人血。工作完了再打到天亮也是常有的事。
他很少叫我老婆,每次都是有需要了例如要泡茶了才会喊一声老婆。然后苦着个脸像个小孩子一样说我要喝茶。
我可以用一整天来吐槽我的不满意。
我不满意的时候总是一脸的苦大仇深。
可是朋友们都帮他说话,说他变了好多。
老公,我知道,在你心里我也有一大堆的缺点。
我们都是如此不完美的人,却又在对方的眼里无可代替。
人生能有几十年?
眨眼我们已经生了一个胖娃娃,为人父母。
再眨一眨,黄琮恩就会长大,谈恋爱。他也许会同样套路交女朋友吧…毕竟哄女孩这口才也是会遗传的。
再眨一眨,我们就双双变老。
你可曾想过,会遇到我这样一个人,然后一辈子?
我觉得今晚上有些多愁善感。
又有些词不达意胡言乱语。
我想说些什么呢。
或许我只是想说我很幸福。
也或许是想说一句我爱你。
却又觉得我们太少这般肉麻,所以显得有些扭捏。
我总是朝你抱怨生活中的诸多不满。
其实我内心里充满了感激。
花开花谢花化泥,长顺长安长相依。
谢谢你,爱着这样不完美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