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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再来一层,就算是接上文了……
可能上一则的语言描述的太拗口了……但是如果没看过这部作品的话是很容易和“萝莉”联系的一起的,事实上的确是一点关系都没有……一个是文化,一个是思想。
很佩服决策层能认定这个名字,也更佩服策划的勇气和对产品命名不随波逐流的想法,至少单从字面上就能在一群普通的名字里显得出众一些(相对于“那群”水果动物各种刀枪,调侃而已),更不要提名字意味的含义了。有争议未必不是好事,至少对于我来说,有了争议我总是会试图去深挖“为什么”,而问题多是在“争议”中通过思考与实践后解决的(这里的“争议”指小说)。这也证明了不是居高自傲的“指向性”而是“牵引性”发挥的作用。这也是诺的精明之处,未见真身,先提起各位的胃口。
名字另一方面只是事物的识别代号,更深的定义是本质赋予的。比如87的lolita,或者104叫“喀秋莎”(104名字纯属YY胡编),名字虽然不同,但二者的本质都是“键盘”。但说到谁的名字大家都知道,哦,是“那”把样子的键盘。
在包容的当下,命名为任何的产品,只要迎合了大众,就是好的。迎合不仅仅是你名字取的特殊、识别性好,更是产品本身的素质所决定的。做到极致,二者又可以相互渗透,发掘出更深层次的东西~这便是极好的……
PS
世界上本没有路
走的人多了
便有了地铁
存在,即合理
讲这么多都看不出我最近缺新键盘耍了是么……………… 开个玩笑~其实最希望的还是大家能在自己心仪外设的配合下找到真正属于自己那份原始的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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