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留好几天了 都淡定,有问题要投诉直接投诉区发帖即可。没啥问题就不要在这个区讨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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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以乐之名 于 2013-9-9 18:15 编辑 |
mycaz 发表于 2013-9-4 19:51 况且还是个新号,切,为毛是新号呢,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了 |
mycaz 发表于 2013-9-4 19:51 切,你这样还不是为了到手刀,或者退货,我见多你这种垃圾了! |
mycaz 发表于 2013-9-4 19:52 真得求您别走 因为出门会被车撞 明天再继续 |
抖抖龙 发表于 2013-9-4 19:01 你还不配我黑! |
sertorius 发表于 2013-9-4 12:05 你很天真! |
antkook 发表于 2013-9-4 11:40 可是我没找过要他退或者换啊?我只是实话实说,这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