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设天下 - 电脑外设发烧友聚集地

我的人缘0
91
发表于 2010-4-14 02:34 只看该作者
这事,还报案?
金额太小,确实是道德伦理的一派.
说句最实在的,不是家里不缺钱的主.
还真不可能会还,首先看亮仔的QQ签名,那意思很明白,想烧没钱烧,对于他自己爱好的东西,比直接捡到1000块的吸引力还要大,知道吗?
这是有相对论的吧.
他一直是以钱不够或是没到位推脱LZ让他把鼠标留着.说明他也不是很有钱.
如果是价值10块钱的东西,我想他一句话也不说就还了,或是把钱给了.是不是?
这跟中国有多少垃圾也没关系,全世界只要是人都一样.
相对论罢了.
LZ应该要让KF承担百分之30-50的责任,这是必须的。
这其中要看责任是不是全在客服的疏忽,如果你自己的疏忽也存在,没交代清楚,那你自己要全部承担.
东西是拿不回来了.我就敢肯定!良心,至少对于这个亮仔来说没有那4只鼠标的诱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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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缘0
92
发表于 2010-4-14 07:30 只看该作者
呵呵 没脸没皮的成批出来 看来帖子还有试金石的功能
fanda 发表于 2010-4-14 02:00

是啊,看看回贴,都一群什么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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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缘0
93
发表于 2010-4-14 08:26 只看该作者
哈哈。。。我看你们的回贴。。。更加相信。程亮见了你们说的。他铁定不会鸟LZ了。。。说不定还在屏幕前偷着乐了。。。LZ真可怜。还不如便宜卖给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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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缘0
94
发表于 2010-4-14 08:43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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