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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8502539 于 2009-12-24 11:43 编辑
來, 第一, 確實是有點特點了,我想看到的人看多了一眼就能認出來, 做商標的要有兩個特點, 1.就是能讓人第一下就記住你, 2.讓人既能一下就記住你而又看不明白看不清楚你是什么意思。 所以這個沒達到意境。
第二, 顏色比較土了,這個不解釋。
第三, 這個圖和你的名字不搭配, 那么霸道的名字居然搞這么可愛的圖。
第四,根據經驗,正體斜版字活不舊, 斜版的字肯定是非正體的,比如行書草書什么的。 正體字斜版的沒有大廠風范。 詳見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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