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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贴这么讨论,你也想咨询律师,正好我昨天跟一个律师朋友吃饭,也聊了这个问题,我给你个律师的答复
首先整机定义=主机+外设+周边设备+软件,四个组成,必须包含主要部件:主板、CPU、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显示卡
其次,整机保修现在定义为品牌机,也就是你所购买的机器必须为一体,自组DIY不算在整机这个行列,实行单一保修
关于单一保修的,基于微型计算机三包商品目录上保修期限进行保修
对于你说的整机1年内质保并从新计算保修期,我也咨询了,只有在整机出现故障非人为且无法修复的时候,做整机质保,整机包含的
所有类目以及含带商品全部做退还处理,然后从新计算保修期。
对于外设产品的保修
在三包法10-13条类目里面已经明确做了说明
第十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修理或者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第十一条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见附件3)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二条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三条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条例并没有说明质保从新计算的问题,仅做一年三包政策
另外我想说,我在这帖子里说了最少5遍,请你弄清楚整机的定义,整机是一个整体,所以保修重新计算也是整体
单一部件购买和保修有单一部件的规定,三包法下面的单条规定都有备注,你自己没仔细看罢了
基于DIY整机的散包政策同样也是根据主要部件和单独外设产品进行分别保修,不算在整机这个行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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