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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缘0

[讨论] 关于Perfect旗舰店卖假货后续处理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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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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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0: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想问一下Perfect,根据外设天下认证商家管理条款细则:(二)、外设天下认证商家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违反此规定的,由外设天下将违反此规定的认证商家信誉质量保证金视情节给予受损失消费者予以补偿,并由该认证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运费;同时由该认证商家在论坛核心版块向受损失消费者公开致歉。

你是不是应该给我赔偿和在主要版块公开道歉?或者说这个细则没有开始施行呢?就是给别人看的,要不就是已经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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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4-20 10:28 只看该作者
自己的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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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4-20 10: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trix819 于 2013-4-21 12:14 编辑

呵呵,路过。以前没从这种店买过东西,以后更不会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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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4-20 10:31 只看该作者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 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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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4-20 10:31 只看该作者
测试
楼主你认真就输了 论坛都是说说就算了的
看看上次QP¥D的事情就知道了
不了了之 、、、、、、、、、、、、

点评

每次都是认真我们就输了 那我们什么时候该认真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21 00:20
哈哈连一个QPXxxxD字母都不让打的,论坛,真是小家子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20 11:18
我也是这么想的呢,呵呵,一笑而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2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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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缘0
6
发表于 2013-4-20 10:35 只看该作者
Damnit 发表于 2013-4-20 10:31
楼主你认真就输了 论坛都是说说就算了的
看看上次QP¥D的事情就知道了
不了了之 、、、、、、、、、、、 ...

我也是这么想的呢,呵呵,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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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4-20 10:38 只看该作者
原来以为他家还行 现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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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4-20 10:38 只看该作者
LZ估计要走好了...

视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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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4-20 10:41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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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缘0
10
发表于 2013-4-20 10:42 只看该作者
测试
居然卖假.这样的商家应该永远不买他们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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