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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ys 发表于 2013-3-24 21:26 
但从程序上讲,qpad不是这次纠纷的当事人,也不是第三人。qpad无论啥态度都可以,再就是给出的生命已经很 ...
我就是觉得他应该追究,作为一个厂商,出现可能的仿冒品而不追究,放任他继续在市场销售,这不单是对于品牌的伤害,更是对喜欢qpad的消费者的一种伤害,当然他可以说请买桶装,但是很有多消费者对于画厂是久闻大名,但是没用过,对于这些消费者呢,他不是当事人,也不是第三人,关键他是品牌所有者,他都不闻不问,只能让我无限遐想而已,不过我们说的再多,也意义不大,纯粹只是有感而发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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