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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者,看到地狱火公司的新品,心里发毛了,又出来诽谤地狱火公司了
因在论坛时不时会有一些网友,或余会说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言论,故作说明
发出这份声明,也请版主不要见怪,我们也想通过咱们这个平台还无极网友一个清楚(毕竞无极的网友有很多是不清楚的),如版主认为没有必要或本版不解决此问题,请麻烦版主帮我把他删了,谢谢版主!
首先我代表深圳市地狱火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表明,以下所说均为事实,并未说不合适言语,并对我所说的话负法律负责!
下面向大家报告有关深圳市地狱火电脑有限公司与广州余海涛(个人)有关版权与商标权争议的说明:
广州余海涛先生曾在中国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以骷髅头为主题图案的商标(争议中),深圳市地狱火电脑有限公司曾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注册以骷髅头图案为主题的版权,因此就产生了骷髅头图案的归属权的争议!
肯定会有人有疑问,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那骷髅头图案来源于那里呢?骷髅头图案到底是属余海涛?还是属于地狱火公司呢?
事实是:虽双方都在中国申请了此图案的相映有关部门的合法文件,此图案的来源为美国offspring(conspiracy of one)乐队发行的音乐封面的注册商标
结论是:如果说侵权,两家都侵权
那有人会说,毕竞余海涛侵权侵的比地狱火公司早,而地狱火公司侵权在余之后,地狱火公司出品的产品有侵犯余产品的嫌疑,对于此问题,我们做如下答复:
首先我们承认在产品上印制骷髅头为主题的产品(没有得到offspring授权)为侵犯朋克乐队offspring乐队的行为,如果offspring要求我公司因此事负有法律责任,我公司没有任何怨言.况且我公司已停下了有关骷髅头图案产品的进一步开发。在此我也为我公司先前所做的某些不当行为向大家公开道歉,并向大家保证我公司今后出任何一款新产品都必需有原创设计者的授权文件,对于我们所走过的那段弯路,我们真诚的向喜欢不喜欢我们的网友道谦,也请给我们一个走向正规,为大家服务的机会,请大家监督!而余确认为,他没有侵权,自已都相信了这个骷髅头就是他的,他这样认为我们也没办法,只能随他去吧!对于此事我们不做表示。
下面就对地狱火burn in hell的商标所做的解释!
地狱火这三个字玩游戏的朋友都清楚,来源于暗黑游戏,我公司向中国商标总局提请申请时并无任何个人或法人提出过申请,我们提出申请符合中国商标法程序,因此,地狱火,地狱之火,burn in hell 商标权在法律上属于我们公司,这没有异议,至于有好事者(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把地狱火与地狱之火说成是两家公司所注册,我们也在此说明一下,不存两家公司注册。有朋友说我们现在只是申请,还没有得到商标局的正式批文,这也是事实,不过,请关注的朋友了解一下商标法,商标在提出申请并公开使用的情况下,是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于我公司于余海涛先生的争议问题的解决,我公司也曾多次(包括律师)与对方接触,希望能够通过两方协商的方式一起规化或一起发个声明,我们的产品与余的产品分清楚,以让大家很好的分辩,公平竞争,告诉大家事情的真象,可余每次都否认,并无诚意解决!
我们的态度也一直非常明确,有争议的事情,大家可以协商解决,共同维护市场的公正和和谐,我们的协商大门始终是向他敞开的,我们的意见是:双方一起发个声明,把不同的产品分清楚,不要相互谩骂,理性解决争议!
对于余最近在网上谩骂说我公司负责人04年在哪打工等等(再说,就是打工,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们不于回应,也希望余今后再不要出现人身攻击,能够务实的解决问题,还市场一个清晰的面孔!
在此,我们公司说的全是实情,并负法律责任,只是想表示我们公司今后的方向,包括新产品开发,有争议部分的解决态度!
如有网友提出非理性要求,我们在此不做回应,谢谢大家!
深圳市地狱火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公告
http://www.gdbear.com.cn/2/lib/200809/26/20080926525.htm
地狱火鼠标垫至上市以来,一直以超高价格比得到市场和广大用户的认可,可随之而来在市场上也出现了不同厂家的所谓地狱火系列产品,让广大消费者不好分辩,也因此有用户对我公司有这样那样的疑问,下面就把我公司有关法律证件公示,让消费者更好的分清产品.
深圳市地狱火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地狱火公司国税和地税证 中国质检总局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狱火和burn in hell 商标注册文件 地狱之火图案版权证书深圳市地狱火电脑设备有限公司特别声明,地狱火,地狱之火,burn in hell 为我公司合法注册商标,如有防冒必究.今后如有出现以地狱火,地狱之火,burn in hell 的非我公司产品出现,均侵权了我公司商号、我公司版权和我公司注册商标,特此公告。
下面是媒体对地狱火工厂和公司的实地采访,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http://mouse.zol.com.cn/117/11709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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