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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有位童鞋说过 没用过什么什么就别说什么什么不好 请此贴回复人士 带上SN或者某键盘实际图片 不然无资格发言。。。
akmking 发表于 2011-7-19 12:29 
图片嘛,我在凯宾斯基睡几天,还要把它的营业执照拍下来给你们看么?
说回黑寡妇更可笑,原来除了按键冲突以外,左边那一溜碍事的功能键,错位的F区,粘指纹的镜面设计,蛋疼的ABS帽,这些赤果果的事实都需要发序列号证明?是不是说凤姐长得丑也需要把它内裤里的条码翻出来拍照片才有发言权啊?还有说不冲突的,你给我哥们报销键盘钱么?
受害者的帖子都被屁股桑选择性无视了,还有啥可说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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