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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清在浙江工商大学2月19日下午法学院全体教师大会上的发言申辩···很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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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家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因为有的老师是新来的,可能不认识。我是民商法教研室
的教师,叫朱锦清,就是上学期年终奖金被扣得最多的那个人。今天我要讲的也就是这
件事,提几个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与我们法学院的制度建设是紧密相连的。
去年,学校按人头发给每一位教师4000元的人头费,又叫做贡献奖。我知道得比较晚,
是在今年1月17日的晚上,我们系朱建农主任通知我:因为你开会不来,所以学院决定
扣你2500元,只给你1500元,如有异议请尽快与院长和书记联系。于是,我马上向院长
和书记说明,不去开会是因为我不知道,因为以前我们开会都是由学院挨家挨户地打电
话通知的,后来很多教师买了手机,又有了网络,就用手机和网络通知,而对我们这些
没有手机又不会上网的人则仍然用电话通知。上学期的7次会议,两次电话通知的,我
都到了。5次没有通知的,就没有到。没有到,钱就被扣掉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教
师是不是必须买手机,必须上网?因为没有自费买手机交网费或者不会上网而接不到法
学院在手机和网上的通知算不算过错?你们领导是有通信补贴的,足以支付手机费和每
年1000多元的网费;而我们教师什么都没有。学校也从来也没有规定过我们教师必须上
网买手机,也没说过如果你不买不上一切后果自负。既然如此,我不买手机不会上网就
没有过错。而你们领导没有通知我开会却是有过错的,属于工作中的疏忽和失误,要扣
应该扣你们的钱。你们自己不检讨自己的缺点,反过来还要扣我的钱,这算什么道理?
这是我要问的第一个问题。
退一步说,即使学校有规定,过错全都在我——接不到通知你活该,钱扣得对。那也应
该有个标准。既然是贡献奖,那就不外乎教学和科研吧。最多再加上教学事故和开会。
那就四个方面。我在本考核年度超额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超额完成了科研工
作量,教学质量和科研质量并不比你们任何一位领导差 ,没有出教学事故,四个方面
中三个我都完成了,只剩下一个开会,而且也不是一次也不来。扣我2500元,依据什么
标准?如果没有任何标准的话,那我就不得不怀疑:是某些领导对我有成见,故意找借
口来整我。你们不看教学效果,不看科研质量,只看开会多少。请问,教师的主要工作
是教书还是开会?你们这是贡献奖还是开会奖?这是我要问的第二个问题。
最令我气愤的是,我给领导的书面解释是非常诚恳的和客气的,并不像今天这么直率。
但是领导对此不做任何的回应,既没有答复,也没有反驳,所说的话答非所问、文不对
题。当然,我当时的解释是以我们系主任的传达为依据的,也可能是他传达错了 ,应
该以院领导的答复为准。那么,现在就来看看领导是怎么答复我的。他们说,对我的等
级评定是基于以下三点理由做出的。
第一,“长期以来很少参加学院会议。”我想问一问,你们的考核是年度考核还是长期
考核。如果是年度考核,我在电子邮件中已经解释过了,你们没有表示异议。如果是长
期考核,我来此工作已经十年,请问你们一共要考核几年?以前各年度的考核还算不算
数,是不是要推倒重来?这是我要问的第三个问题。请领导明确答复。
第二,领导批评我说:“作为研究生导师,但不参加学生开题报告答辩等”。其实,这
样的会只有一次,我早就检讨过了。但是,这次会议并没有列入法学院的考勤范围,而
且以前这样的会别的教师也缺席过,从来就没有追究过责任,为什么这一次对我就要抓
住不放?再说了,即使把这一次会议列入考勤范围,根据现行的规定,对开会缺席三次
以下的都不扣钱。为什么对我这一次缺席就要扣2500元?请问你们扣钱有没有标准?什
么标准?这是我要问的第四个问题。
人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法治是有明确标准的,而且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而人治则
完全凭领导个人的主观好恶办事,喜欢的人多给钱,不喜欢的人多扣钱。顺我者昌,逆
我者亡。政治专制主义的形成就是从侵犯个别人的合法权利开始的,今天侵犯到我的权
利,明天就会侵犯别人的权利。到头来弄得人人都噤若寒蝉、唯唯诺诺。所以,如果今
天我不站出来说话,制止这种专横跋扈、为所欲为的做法,我们法学院的基层民主建设
将是不容乐观的。
第三,领导批评我“本年度没有其他特殊贡献”。这是一条极其荒唐的理由。没有特殊
贡献就要扣钱吗?这么多教师拿4000元的平均数难道都有特殊贡献吗?有特殊贡献的人
拿超过4000元平均数的特殊贡献奖,我原本就很知趣,没有申请什么特殊贡献奖么。不
过,如果真要比贡献的话,那我们也不妨来摆一摆。我不是一个张扬的人,也不喜欢吹
嘘自己,今天在这里摆贡献是被逼出来的。上面说过,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都超额完
成了,质量并不比你们领导差。我写的《证券法学》第二版于本考核年度出版,新增及
改写内容约18万字,第一次印刷的5000册书在6个月之内就销售一空,现在第二次印刷
的也快卖光了,也就是说,在本考核年度内,我使成千上万的人知道了浙江工商大学和
工商大学法学院。此其一。其二,……[这里说到朱老师在帮助法学院申请法律硕士点
中所做的重要工作,因为涉及校外的人和事,被旧石磨剑删去了]。还有,我国证券法
已经做了大的修改,有几十个地方都是按照我书初版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改过来的。今天
你们要比贡献,到底谁的贡献大?你们几个院领导谁有这个本事?有胆量的就站出来,
我们来比一比。我扣2500元,那你们应该扣多少?你们领导的等级也应当由我们群众来
评一评么。这是我要问的第五个问题。
再退一步说,即使我做的这些工作都算不上你们领导所定义的“特殊贡献”,也不要紧
,因为我原本就没有申请特殊的奖励。我所要求的只是学校按人头下发的、原本就属于
我的4000元平均奖,这样的要求不算过分吧。
最后,领导还强调说:对我的等级评定所有参加会议的系主任都没有提出异议。这等于
是把皮球踢给了系主任们。可是,我清楚地知道,系主任们获得的是由你们院领导提供
给他们的片面的信息:第一,你们发给每位与会者一张本学期开会的考勤表,表上显示
我缺席5次,但是没有说明我之所以缺席5次的原因。其次,你们进一步渲染气氛,说这
个人不但不来开会,而且还不参加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会,等等。而对产生这些现象的
原因都没有说明。在这种片面信息的误导下,系主任们没有对我群起而攻之就已经是十
分友好了,哪里还会有人站出来表示异议呢?事实明摆着:系主任们并没有充分的知情
基础,而缺乏知情基础的表决是没有意义的。
总之,领导列举出来的扣我钱的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甚至是荒唐的。我希望领导认真
地检讨自己的失误,把钱还给我,并且对我提出的每个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答复。会后
,我会把发言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原封不动地上交给领导的。另外,因为我不会上网,
如果有谁会上网肯帮忙的话,我也愿意把上学期我写给领导的异议说明、领导给我的书
面答复、和我今天的发言统统挂在网上,让大家来评一评、议一议。我相信公理自在人
心,真理越辩越明,而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在这样的讨论中诞生。
我讲完了,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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