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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lz43284
关于论坛网友“天天上网”与论坛网友“ttloveyy”的交易纠纷处理意见:
论坛处理意见如下:
1 买方举证卖方已经拿到原始货品后,或者卖方确认已经拿到货品,中介退回买方交易金额
2 合计产生40元快递费,卖方承担10元,(卖方已经收到论坛中介代买方支付的10元)
买方承担30元(买方已认可)
论坛就此次事情再次说明为何不做鉴定工作:
1 鉴定是一个主观性工作,不可能保证100%准确,技术上不允许
2 中介每天要服务论坛交易很多网友,还有论坛别的工作,时间上不允许
2 卖方要求中介拍照作证,如果中介协助拍照了,只能证明一个客观存在,但不能证明这个客观问题存在产生的原因,从而无法确定责任方。逻辑上不允许。
比如照片确认是IO鼠标地盘有问题,那如何确认这个问题是在卖方邮寄买方过程中,还是买方试用过程中,抑或是买方退还卖方邮寄途中产生的呢?论坛中介无法做出判断,所以希望网友理解。
希望交易双方能放平心态,诚实交易,互相谦让,本着同是硬件爱好者的姿态和谐的解决问题。
最后论坛表示:如果有任何别有用心的人借助论坛实施不法行为,一旦查实,将会予以公布,严重者采取法律措施,另外如果有恶意诋毁论坛者,论坛将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根据我国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声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外设天下论坛法律顾问: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韩强律师
http://www.changanlaw.com/cms/Article/TypeArticle.asp?ID=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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