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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硕士生剽窃论文被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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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17: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上发帖揭出剽窃内幕

9月22日,一篇名为《剽窃示众:历史文化学院2006级硕士研究生贾学政》的帖子刚一发表,就迅速流传开来。该帖称:贾学政2005年在《理论月刊》和《大庆师范学院》两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鸦片贸易在华泛滥的经济视角思考》、《翁通龢“罢退”之原由》,均系原文抄袭自西北大学历史学人才培养基地主办的内部交流年刊《史林新苗》,原标题分别为《1840年前鸦片在中国泛滥之原由新探》、《试析翁同龢“罢退”之原由》,作者分别为王显波和杨华萍。

就在诸多网友惊诧、指斥的同时,9月26日,王显波又发出《就剽窃事件答复贾学政》一帖,其中道出贾赴深圳找过杨华萍,并附上贾发给自己的道歉信全文,信中自承“侵犯了您的权利、伤害了您的感情”,因此“作深刻的检讨和诚挚的道歉”,并表示自己错在“学术严肃性不强,好奇心、虚荣心作祟”。王的答复则称:在他和杨给校方寄出多封检举信后的半个月里,杨的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被透露,贾得以前往深圳“当面道歉”,而王则是在检举信寄出去的第21天才收到贾的“道歉信”。王、杨二人最终给出的答复是:在学术腐败面前不能姑息容忍,“你应当得到开除的处分,一切都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绝没有情面好讲。”

“校园明星”头顶无数光环

此帖一出,网上讨论迅速白热化。网友们提供的资料,描绘出贾学政一路走红的轨迹:2002年从黑龙江考入华师大,本科四年内,除学校的诸多奖励外,他还获得全国青年演讲大赛一等奖、湖北省高校普通话演讲大赛特等奖、武汉地区高校“校园之星”评选银奖等30多项荣誉,连年获得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担任校广播台台长,并代表我省大学生赴马来西亚参加中马建交30周年交流活动,2006年,贾学政被保送华师大研究生,读研同时还担任了本科班的辅导员。

“在我们学校,没人不知道贾学政。”昨前两日,在该校采访时,至少有10名学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他那标准的普通话、富有磁性的声音、极富感染力的演讲,绝对是学生心中的偶像。”

明星的影响力并非局限于本校。凭着过人的才华,贾学政还担任了某教学网的“首席培训师”,同时还是湖北省普通话测试员、武汉市朗诵艺术团会员等,先后受聘担任包括本校在内的5所高校及艺术中心语音塑造类课程教师职务。

“明星”陨落带来反思多多

“贾学政事件,校方需要反省。”前日,面对记者,华师大一知名教授直言不讳:“这就像是一个脓包,已经到了非挤不可的时候了。”这位年逾八旬的老学者、教育家,一方面为贾痛惜不已,同时也表示:此类剽窃丑闻,在全国及本地的许多高校都屡有发生,其实也是浮躁、急功近利的社会风气在学术界的一种反映。

在他看来,对此事校方应该反省的地方不少:首先,“对这个孩子是不是‘捧’得太高了”?其次,事情发生后,未能及时给出正确的回应,甚至一度以为能以“压”的方式来“摆平”,结果反而更激化了矛盾,“教育者应先受教育,华师是百年名校,只有不断反思,才能不断进步。”

而贾学政就读的华师大历史文化学院院长彭南生也向记者坦言:“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应该承担的责任,比开除他学籍的那一张纸要重要得多,这对于其他师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观也很重要。”据他介绍,尽管他本人未收到检举信,但得知此事后立即找贾谈话,并在深入调查、反复核实真相后,慎重地作出取消贾研究生学籍的处理结果,“处理抄袭事件,我们绝不手软,发现一起就处理一起。”“校园明星、校园偶像的完美形象一朝破灭,很多同学都觉得难以接受。”贾学政的同门师兄陈勇告诉记者:为了提高普通话水平,贾学政每天清晨6点就起床练声,风雨无阻。他所有的荣誉、成绩,都充满了个人艰苦的努力。

事实上,记者在采访中也深深感受到:当事人固然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全校师生以及往届毕业生,也都陷入了沉重的耻辱感当中。

并非结束更应视作开始

“我们希望,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贾学政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等能力都很突出,他醒悟之后,仍然具有重拾梦想、再创辉煌的优势。”正如彭南生院长所言:犯了错,并不等于将贾一棍子打死,“我们欢迎他能以新的形象重返校园。”

一位老教授说,他每天关注学生们的评说,“确实觉得很多学生正在渐渐成长、更加成熟”。

而在给记者的短信里,贾学政是这样说的:“木已成舟,我现在最为关注的,是如何通过自我把握来减少对母校的冲击,因为我爱她。”

采访结束时,一位新生泪盈于睫地道出心声:“我们一进校,就听到贾老师给我们作演讲。他真的很优秀,不管怎样也改变不了这一点。我和同学们都相信,经历了这一次,未来他还将更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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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17:52 只看该作者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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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19:35 只看该作者
高等教育以后..对于作弊的行为 貌似都是非常的B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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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19:42 只看该作者
:lg: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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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20:29 只看该作者
:tanqif: :tanq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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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10-11 22:03 只看该作者
估计是压力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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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10-11 22:22 只看该作者
剽窃和盗窃从本质上没什么区别 支持学校的做法。人都做不好 还能做好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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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23:46 只看该作者
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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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00:04 只看该作者
这不挺正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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