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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另类使用:我用蝰蛇2013玩lol每次都要先用舌头把手舔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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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本帖最后由 胯下有神雕 于 2015-8-19 23:33 编辑
哎,呵呵,怎么说呢。
我手也不小,19,手指很修长、很修长那种,能够单手轻松抓提起篮球。
手上很少出汗,那个蝰蛇2013背面太滑了,两侧的胶也不顶用,我握鼠标的方法是食指左键、无名指和中指都放在右键(就我个人而言玩lol的时候,右键放两个手指能微小的提高按键速度,抬鼠标时无名指在侧面),中指是滚轮右键都按,小拇指接触鼠标侧面的防滑胶条。
玩lol不可能一直鼠标不离开鼠标垫把,总有时候需要把鼠标抬起来,抬一两次好说,久了那叫一个累啊,弄不好鼠标在手上移位了。
经过无数次实践,我现在抬鼠标时主要靠大拇指和手心的张力,无名指和小拇指只是起个辅助作用。
但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求手心与鼠标有足够的摩擦力,因为手很少出汗,所以干脆弄点口水手上了,一般是用舌头把手大部分舔湿,或者往手上吐点口水,然后两手搓一下,保证手面的湿润,效果非常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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